14岁女儿失踪四年,亲生母亲袖手旁观
——我该不该宣告女儿的死亡?
2004年5月9日,我上初一的女儿突然从学校里失踪,至今四年多了一直没有任何的音讯,生死不明。在此期间,我曾用了两年的时间和精力四处寻找,找过了陕西、河南和山西的许多地方,吃了不少苦、上了不少当,两次大病、甚至差点使我送掉了性命。但最终还是由于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小、在耗尽了所有财力之后不得不无果而止。在此后的两年里,我已经没有丝毫的经济能力和有效的信息目标继续找寻女儿了,只好遵循老人们常说的“善有善报”的观点尽自己的力量行善积德、义务为市民修理电动车,以求我的女儿能够得到“上天”的护佑、早一天回到我的身边。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身为女儿生身之母的我的前妻、四年来却对女儿的失踪不闻不问,藏身不露、袖手旁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今年的5月9日,失踪四年的女儿已经可以宣告为“死亡人”了,我的心情极为沉重和矛盾。我该不该申请宣告女儿的死亡呢?女儿是已经身遭不测了、还是被她妈妈隐匿和控制了呢?今天是我女儿18岁的生日了,我想借助网络这个可以真实表达个人观点和情感的载体,把有关女儿失踪的一些相关情况、我自己的思维判断、以及朋友们的不同观点告诉给各位,请大家来帮我分析一下,发表一些你们的看法和观点。我想听取更多的参考意见,同时也希望得到你们更多的帮助和声援。
一、我感觉造成女儿失踪的几个可能的因素:
1、遭受校外黑恶势力的报复,被人拐骗控制或者贩卖、甚至谋害。
女儿当时就读的西安市第八中学校外黑恶势力猖獗,学校周边环境恶劣,女儿曾多次被其校外的抢劫团伙敲诈、抢劫和殴打。为了使女儿摆脱这些黑势力的威胁,我曾向其学校反映和向公安机关报警。然而该团伙成员却因此怀恨、四处扬言说要进行报复,其头领对属下们说:“以后咱们谁见了她(指我女儿)都不要理她,就像看到玻璃人。等她出了事就找不到我们的头上”。同时,女儿同班的多名同学还证实,在我女儿失踪的前一天、其团伙成员曾到我女儿班级窗外追问过我女儿“你走不走!”。因此,女儿因遭受报复被威逼或诱骗离校的可能性最大。
2、因为偷拿同学一部小灵通而被老师追讨,迫于学校压力被迫选择出走,误入歧途。
在女儿失踪的第二天,其班主任老师才不得不告诉我了一个情况:在女儿失踪前的4月22日曾偷拿同学曹xx的小灵通一部,卖得80元钱。后经我在学校同学中调查得知确有此事。但让我十分不解的是学校和老师为什么在我女儿有了错误的时候不向我说明、由我来负责向失窃的同学赔偿并由我一起配合学校对我女儿的错误行为进行教育呢?相反老师在长达十七天的时间里只是不断地向一个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犯错学生反复追讨,致使其全班同学曾经为此而连续数日里没有人理睬她。试想一个还不到14岁的女孩面对这样的压力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和举动?
3、女儿是否受其生母诱骗,被其生母控制,作为向我报复、折磨我的工具?
我的前妻由于一场外遇在我们女儿仅仅两岁的时候就和我离了婚,孩子一直由我抚养长大。由于我们在离异的时候发生过一些冲突,双方互有怨恨(详略)。四年前,在女儿失踪后,我曾要求前妻和我一起寻找女儿,但却意外的遭到了拒绝,后在多家媒体连续不断的报道我寻找女儿的消息后,迫于舆论的压力才勉强出面作了一些寻找女儿的举动。二十多天后,我的前妻再次隐身藏匿了自己,再也不肯露面。此间,就连公安机关在护城河中发现了可疑女性的碎尸块、要求我们做DNA比对鉴定的时候也坚决拒绝采样,一直至今都使我无法找到其本人。
今年3月份,由于女儿已经临近到了法律上可以认定为“死亡”的期限,我再次要求其站出来说句实话,以证实究竟女儿的失踪是否与她有关,但其仍然坚持藏身不出。我认为,假如我的女儿真的是被其利用作为报复我、折磨我的工具,四年来我所承受的巨大精神痛苦和肉体磨难也应足以使其“解恨”、“消气”,何况造成我们家庭破裂的过错方是她自己。假如说女儿的失踪的确与其无关,那她更应该尽早说明情况,以免使我贻误寻找女儿的进程与时机。我前妻对女儿失踪的这种既不着急、又不肯说明真相的做法真的使我感到很困惑(值得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在我寻找女儿的过程中,曾有两个女儿的同学反映说“魏欣说她妈让她跑呢,她说她很矛盾”),虽然我也懂得“虎毒不食子”的道理,一直不肯相信她会用毁掉女儿的前途为代价来处理我们之间的恩怨,但她的这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也不得不使我对其产生了一些怀疑。
二、我对女儿目前处境的几种可能性的猜测与分析:
1、被人拐骗贩卖或胁迫从事非法勾当,不能脱身回家;
2、女儿已经遭受不幸被人谋害、含冤九泉;
3、女儿被迫出走后误入歧途、一时不肯回家;
4、女儿由于自责在外打工谋生羞于回家:
5、女儿受其母唆使控制不能回家;
三、对于是否宣告女儿死亡的两种不同意见及其理由:
1、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宣告女儿的“死亡”,面对现实、积极探求女儿失踪的最终结局。
这是我和大多数朋友的意见,其理由有三:
其一,在我申请宣告死亡之后,法院要有一个为期一年的公告期。在此公告期内,法院将通过报纸发布和张贴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我的申请事项,很有可能促使的确身处自由状态下的女儿主动回家、或者促使控制我女儿的人良心发现主动放其回家;
其二,一旦公告期满,法院正式宣告了我女儿的死亡,这就谕示着我女儿的确凶多吉少,我就更应该依法为我女儿的不幸追究责任,将加害我女儿的凶徒绳之以法,以使我女儿的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其三,通过我对女儿失踪宣告死亡的一系列积极努力,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公众、政府相关领导人、国家相关部门、法律专家、社会学家对当前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缺失部分的重视,以期促进国家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此前,就我女儿失踪的问题,我向温家宝总理所反映的有关学校周边环境和社会上黑网吧的管理等问题已经得到政府的极大重视,目前全国各地的校园周边环境和网吧管理均有了极大改观)。
2、不予宣告死亡,继续消极等待,以期获得女儿自己突然回家的意外惊喜;
这是我身边朋友中个别人的观点,其理由如下:
A、我女儿也许是和她妈妈在一起、也许是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状态下,她有可能时刻都在关注着我的一切动态。
B、假如我采用了宣告死亡的做法,她可能难以理解和接受,反而促使她更加反叛,她会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恨、也许一辈子也不肯再回来。
C、我宣告女儿的死亡是一种自私的表现,我只顾及我自己的感情,没有更多的替女儿着想。我的做法只能使人们更多的同情我、更多的责怨我的女儿,这将把我女儿逼到想回家也回不了的境地。
对于该不该申请对女儿的失踪宣告死亡,面对两种选择、面对朋友中截然相反的两种不同意见,使我陷入了难于抉择的两难之中。我承认持反对意见的朋友所说的意见很中肯,也不乏一定的道理,但是我实在不能忍心放弃对女儿的积极寻找。我觉得我女儿目前仍有自由的几率不大,万一她是在一个被剥夺了自由、不断承受着身心巨大折磨的状况下,那她一定无时不在期盼着我的救援,解脱她的磨难。更甚者说也许他早就已经身遭不测、被人谋害,那她的冤魂岂不是更加急切地等待着我去为她伸冤?假如我要是瞻前顾后只是寄希望于女儿自己的突然归来,希望岂不是有些太渺茫?倘若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疾病缠身、垂暮等死的时候、思念起了女儿,我岂不是要后悔不及、死不瞑目了吗?但是,反过来说如果女儿真的只是暂时不想回家,我这样做就真的会阻断了女儿的归路吗?
无奈之下,我只好暂缓申请对女儿的失踪宣告死亡,我想通过网络这个载体,广泛的征求你们这些陌生的朋友们的意见,尤其是家有儿女身为父母的朋友和与我女儿年龄相仿的朋友们的意见,希望你们给我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见供我参考,哪怕是很难听的话,只要是有道理的我都愿意接受。
网民朋友们,在这场汶川大地震中,当我看到那么多和我女儿一样的鲜活生命被灾难无情夺走的时候,我就像是看到我自己的女儿也在其中一样的痛彻心肺。我为这些死难的孩子们而哭泣,我为那些侥幸被救出来的孩子们的坚强所感动。我想,我也应该坚强!我在坚持不懈地寻找我失踪女儿的同时,也已经做好了接受各种结果的心理准备。在这次地震中公民的人身权益得到了政府的极大重视,无论我女儿将来是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想要通过我女儿的案例来努力的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保障、做一些有真正意义的实事。在这次地震中我只能为他们捐助一些有限的钱,而要是能够通过我女儿的失踪事件为未成年人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保障,也许会比我向他们捐助一些钱物更为重要。因此,我需要你们的声援和帮助,在这里,我先向你们说一声:谢谢!
由于我的年龄、文化和网络技术方面的条件所限,我在网络方面较为陌生,这次我是请了朋友帮忙才把我所写的这些发到了网上,我希望得到你们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帮助:
1、在您的身边帮我留意一下我失踪女儿的踪迹,假若有人发现我的女儿还活着,请您立即报警或通知我,我将视您若救命恩人般的倾力报答您的恩德(所附照片是我女儿5年前的照片,失踪前已去掉眼镜);
2、利用你们的网络技术、在你们的网络群体中帮我转发和传播这个信息,为我寻求更多人的帮助:
3、西安的网友请帮我搜寻一下我前妻的藏身之处,不管女儿是不是被她所控制,我都迫切的需要她站出来向公安机关作以证明(照片是15-20年前的,名叫李巧婷,今年44岁,原是西安互感器厂、莲湖区经委的工人,原居住地在南关围墙巷。听有人说现在可能在本市东关一带的某个高层内开了个麻将馆);
4、针对我该不该宣告女儿死亡的困惑发表您珍贵的观点和意见;
凡有向我提供线索或发表个人观点的网友,既可直接回帖也可发到我的邮箱或通过QQ、电话短信和我联系。
Weishizhong2005@163.com QQ:656321571 电话:13991960192
另外,我在5月9号女儿失踪四周年的时候分别写给我女儿和前妻的两封信还没有来得及发布到网上,朋友帮我放在我的博客里了,拜请你们一起帮我广泛转发。我相信网络的力量,我也期待着通过你们的帮助、为我创造出我所久久渴望着的奇迹,使我和我的女儿能够再次得以团圆。
谢谢!谢谢!谢谢了!!祝你们一生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附:我的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weishizhong6
一个亲情失败的父亲——魏世忠
2008年6月21日


心情: 一般